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学杂费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
2020-09-21 来源: 浏览次数:0
各学院、各班级:
根据学校财务处提供的2020—2021学年学杂费缴纳情况报表,学校尚有部分学生未按规定按时缴清本学年学杂费。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》(南影办〔2015〕7号)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收费管理制度》(南影办〔2016〕10号)等有关规定,学生有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。为做好2020-2021学年学生报到缴费及注册工作,现就做好本学年学生欠费催缴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缓交学费的办理
1.经学校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可向学校申请缓交学费。
2.缓交期限。学生须承诺在2020年10月15日前缴清学费。
3.申请缓交的费用只限于2020-2021学年学费,提出缓交申请时申请人须已缴清本学年住宿费、教材费和以往未交的费用,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本学年学费,方可办理缓交审批手续。
4.财务处审批缓交学费的人数,严格控制在本学年在校生人数2%以内(含特困生,办理助学贷款的除外)。
5.缓交学费办理程序: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→填写缓交学费审批表→班主任签署意见→学工处长签署意见→分管院长签署意见→报财务处审批、教务处备案。
6.上学年办理了承诺缴费但在承诺缴费期限内未兑现承诺的学生,原则上一律不再批准缓交。
二、缓交学费办理时间
缓交学费的办理时间:2020年9月19—23日,学工处集中受理学生缓交学费申请,并及时签署意见后报财务处审批。
三、学籍注册的时间
1.已缴清全部费用的学生凭缴费信息,完成学年学籍注册。
2.已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学生凭缓交学费审批表,完成学年学籍注册。
3.2020-2021学年学籍信息核对时间:9月21-23日,学籍注册时间为:9月24-9月25日,逾期因学费未缴清造成无法完成学籍注册的,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。
四、对欠费学生的处理
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拖欠学费的学生,除按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》、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收费管理制度》有关规定处理外,补充下列处理规定:
1.未按规定缴清学费的学生,11月10日前未办理休学手续、退学手续和缓交手续,将按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》的有关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2.教务处按实际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名单安排教学和考试。无故欠费学生取消本学年所有考试资格。已办理承诺缴费但承诺期满未履行承诺的,取消其本学年已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。
3.规定期限内未缴清学杂费的,宿管科一周内完成住宿床位清理工作。
4.办理就业推荐手续时尚欠费的毕业班学生,招就处不得为其办理就业推荐相关手续。
5.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未缴清学费的学生,不能参与学校评优、评先,不得申请各种资助。
6.对恶意欠费的,将记录个人信用档案,信用档案将跟随学生档案一并移交与用人单位,信用记录将延伸到社会。
7.学生的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等学杂费必须按时交到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账户,凡是将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等学杂费交给个人、班级、合作公司的,学校不予认可,一律按欠费论处。
五、催缴工作要求
1.学工处在学费催缴过程中,须将本学年学费催缴的通知到所有欠费学生,认真组织学生学习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》、《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收费管理制度》让学生了解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规定,在校外实习的学生,也须及时告知并要求学生按时缴清欠费,及时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,全面掌握和了解学生欠费的原因,扎实、有效地做好本学年学费催缴工作。
2.学工处要认真核实需报送材料的内容,所报材料于9月25日前送财务处审批、教务处备案。
以上通知望各部门各班级遵照执行。
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
2020年9月18日